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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封杀超女快男,该不该?

央视封杀超女快男,该不该?

 


 

 

     引言:2008年4月30日晚,北京奥运会倒计时100天庆祝活动暨第四届北京2008奥运会歌曲评选活动颁奖晚会在北京市太庙进行。在演出过程中,王力宏、孙燕姿、张靓颖等人演唱获奖歌曲时,字幕上虽然有张靓颖的名字,但始终没有她的镜头,王力宏、孙燕姿的镜头都有特写。   



       随后,李宇春、陈坤,吴克群,徐若瑄等人再一次合唱获奖歌曲,同样的情况,其它几个人都有近距离的镜头出现,当轮到李宇春的时候,镜头瞬间变成了四个人的远镜头了。后来,快男出身的苏醒也“享受”了同样的待遇,在几位男歌手的合唱之中,唯一没有给他镜头。很快,央视“封杀”“超女”“快男”的传言红遍了网络,而网友们对此事自有自己的看法。

   支持封杀:封杀“超女”“快男”体现了央视作为我们国家主流媒体的娱乐品位和良心。

        超女是什么,超女有什么,你们是歌星?影星?叫周笔畅的,比梁咏琪更优秀?叫李宇春的比宋祖英更有资格?你们有比普通中国人更多的爱国心?娱乐公司、经纪公司力推的人、造出来的人,凭什么要给你们更多的镜头?在我们眼里她们一场又一场充满铜臭的演出对我们的艺术和审美观是一次又一次的污辱。

       很多支持和赞同这些想唱就唱的成年人都直言不诲地承认,自己更爱看它的“海选”直播。因为她(他)们可以在成群结队的“丢丑”大军的表演里寻到开心。而评委们的尖酸刻薄更是节目里的一道开胃佐料,在自愿“现丑”“现演”与自愿收看之间,大家各得其所。


        但是中国的电视节目并没有分级制度,中国完全缺乏保护未成年人的法规条例,主办方湖南电视台则更一心为了轰动和钱红的效应,根本没有制止未成年人的参与,而是推波助澜的利用未成年人的追逐、激动心理,大赚了投票短信钱!

        我们怎么可以在大众传媒上剥夺孩子们的自尊?我们怎么可以用践踏尊严的方式大行“娱乐”,赚取收视率和广告利润?主办方的良心在哪里?

        一个有着成熟心智和判断力的成年人,是不会为那种万分之一的机会而去丢尽颜面的。尤其是,他们已经对生活和自身的社会角色有了清醒的理解。像孔庆祥那样的人少之又少,并且,最重要的是孔庆祥不属于受保护的未成年人。“超女”和“快男”所谓的“不设门槛”、“不论年龄”其实是瞄准了那些心智上没有成熟的少年们。

       “超女”和“快男”除了给主办方和几个不足18岁的“白酒代言人”了一些经济利益,留给了社会什么?留给了青少年一代什么? 这样的活动不封杀,如何树立青少年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反对封杀:央视请给我们的观众自主选择的权力!

       层层选拔上来的“超女”和“快男”不可否认有着过人的才艺,这点从“超女”和“快男”们数以万计的粉丝们也可以证明。什么事物存在都有道理,如果因为超女的收视率高过央视就对其封杀,央视作为国家电视台,直播这样一场本该让全民分享的奥运晚会时,却表现出这样的偏私与狭隘,实在是不该。对待“超女”不能以回避和远视的态度,而应该理性地正视、勇敢地近视,让观众看到、看清“超女”之时也能体会到央视的大度。

        希望央视能真正发扬奥运精神,把公平、公正的理念真正传播与宏扬,哪怕在任何一个小的细节之中。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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